我区落实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电费补贴申报主要涉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区科经局、区企业服务中心(供销联社)等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流程主要采取行业主管部会同街道、产业园区受理并认定名单,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改委同相关部门核实,并依据政策确定企业名单。
直供电企业电费补贴测算主要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收集和审核的符合政策的企业资料,由区发改局向武汉市供电公司提交名单,市供电公司反馈企业2月至6月期间用电量、电度电价等信息,直接按照电度电费30%测算补贴金额。
转供电企业电费补贴测算采取行业主管部门或街道收集审核符合政策企业上报2月至6月期间用电量、并由转供电主体认定并盖章的承诺函和企业电费缴纳凭证等资料,区发改局按照目录电价测算电度电费,再按照电度电费30%测算补贴金额,区发改局分批次汇总符合电费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呈报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向区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到账后,享受电费补贴企业提交财务收款凭证,由区发改局分拨给企业。
7月15日和8月17日我区已完成第一批、第二批共29家直供电企业补贴兑现工作,合计补贴金额4,402,921.78元。第三批主要包括转供电企业和新认定的部分直供电企业,确定第三批共98家符合条件企业(直供电补贴企业18家,转供电补贴企业80家),合计补贴金额为1,960,827.62元。12月7日第三批符合条件企业电费已全部完成兑付。
洪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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